《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本报讯 《福建省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简称《条例》)于1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对福建红色文化遗存在保护原则、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福建是革命老区,也是红色资源大省,但一些地方和单位对红色资源保护还存在责任不明确、认定标准不一、维护修缮滞后、教育功能不足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责任、强化保障措施、促进红色资源保护利用和红色文化传承十分必要。
在红色资源调查认定方面,《条例》明确设区的市范围内的红色文化遗存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红色文化遗存管理部门认定和公布,同时细化了公示制度,对实践中在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情形作了具体规定。
在红色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条例》规定尚未登记公布为文物的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因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异地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制定迁移异地保护方案,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条例》还规定了在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范围内禁止的行为,其中明确禁止开展与遗存环境氛围不相协调的经营或者娱乐活动。
在红色资源传承利用方面,《条例》规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红色主题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利用红色文化遗存开展现场教学、主题教育等教学活动。 (文旅)
贵州从江:苗寨笙歌苗舞迎新春******苗族同胞在贵州省从江县丙妹镇大塘村的芦笙节上吹奏芦笙。 吴德军 摄苗族小朋友在贵州省从江县丙妹镇大塘村的芦笙节上吹奏芦笙。 吴德军 摄苗族小朋友在贵州省从江县丙妹镇大塘村的芦笙节上吹奏芦笙。 吴德军 摄在贵州省从江县丙妹镇大塘村,苗族同胞在芦笙节活动中唱苗歌。 吴德军 摄
1月11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丙妹镇大塘村迎来一年一度的苗族芦笙节。当地苗族同胞进行吹奏芦笙比赛、跳芦笙舞、唱苗歌等活动,迎接即将到来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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